記者蔡維歆/台北報導
▲徐乃麟之前捲入官司。(圖/翻攝臉書)
楊強蓉2016年向藝人徐乃麟(乃哥)承租台北市內湖區的豪宅經營賭場,但她卻爆料指控徐是賭場幕後老闆,且支持開賭場,一審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將楊女判刑1年6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考量她與徐達成和解,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5月確定。對此乃哥剛也做出回應。
▲楊強蓉爆料藝人徐乃麟詐賭,赴台北地檢署出庭後,接受媒體訪問。(圖/記者楊佩琪攝)
乃哥說:「我沒有做的事不要栽到我頭上,我一定捍衛到底。奉勸那些想要藉著傷害別人名譽,而想從中得到名或利的人,諸惡莫作善惡終有報,而且很快。我們也看過很多案例,一個無中生有的誹謗,毀了一個人或家庭,我尤其痛恨空憑一張嘴編織故事,撕裂別人名譽的人,嘴比刀利呀!」
他也表示:「楊女士對我的加重誹謗一審判了1年6個月的刑期,台灣司法史上判的最重的一件,二審楊女士真心悔過誠心懺悔道歉,加上她年事已高,她的先生及間接認識我的人都拜託我能跟她和解,我也看到她的真誠又加上年紀不小,一年半的刑期,真的對她會很辛苦,因而原諒她。」認為台灣社會有些人認定加重誹謗不是什麼重罪,所以常常無的放矢毀人不倦,這才是最最可惡的,司法千萬都不要輕判,就像詐騙集團一樣輕判了事,易科罰金繼續幹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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