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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被控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 台北地院首次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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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黃子佼被控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台北地院將首度開庭。(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黃子佼被控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台北地院將首度開庭。(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藝人黃子佼被控持有購自偷拍論壇「創意私房」7部未成年少女偷拍片,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5日下午將首度開庭,將傳喚黃子佼出庭。全程採不公開審理。

根據北檢起訴,黃子佼先是被控於2013年2月、3月間,在台北市信義區工作室內,利用拍攝大尺度攝影作品為由,違反被害人意願,對被害人性侵、強制猥褻、強迫拍攝等。雖然經查,罪證不足,且雙方已和解,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但在案件偵辦期間,檢警也發現,黃子佼加入知名偷拍論壇「創意私房」成為高級會員,購買未成年少女的不雅偷拍影片並存在硬碟中,共有7段影片。對此,黃子佼認罪,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給予緩起訴2年處分,需支付公庫120萬元,並寫1200字悔過書。

未料此一緩起訴結果,引發外界批評聲浪。有立委公開緩起訴書內容並痛批,買了7部片僅是「失慮」?沒有散播所以損害不大?根本讓人難以接受。不過北檢也發出聲明,強調依現行法律規定,被告坦承犯案且為初犯,加上考量保護被害少女隱私,被告也願意支付120萬緩起訴金,並無輕縱。

全案北檢日前依職權向高檢署送再議,高檢署認為,緩起訴處分確實有偵查未完備,因此發回北檢續查。北檢再次偵辦後依法將黃子佼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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