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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翻供不認罪 律師分析背後關鍵邏輯「反正已社死」:他打算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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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中心/林昀萱報導

黃子佼非法持有未成年偷拍性影像,15日開庭翻供不認罪。(圖/翻攝自孟耿如臉書)

▲黃子佼非法持有未成年偷拍性影像,15日開庭翻供不認罪。(圖/翻攝自孟耿如臉書)

黃子佼因非法持有未成年偷拍性影像,涉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台北地方法院在15日首次開庭。不過黃子佼一改過去「虛心認錯」態度,轉而主張檢方起訴證據不足不認罪。對此,律師蘇文俊也分析背後關鍵。

黃子佼先是於2023年間,被控涉嫌以拍攝大尺度藝術照為由,對被害人性侵、強制猥褻,此部分經檢方偵辦後,認罪證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但檢警偵辦期間也發現,黃子佼加入知名偷拍論壇「創意私房」成為高級會員,還買了7部偷拍未成年性影片,存放在自己的硬碟裡。

由於黃子佼「認罪」,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給予緩起訴2年處分,需支付公庫120萬元,並寫1200字悔過書。不過卻引起軒然大波,有立委且公開黃子佼的緩起訴書,痛批檢方認定有問題。而在北檢依職權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後,高檢署認為,緩訴處份確實有偵查未完備疑慮,因此發回北檢續查,北檢再次偵辦,改依法將黃子佼起訴。黃子佼在案發後於臉書道歉,並在偵查庭上虛心認錯跟反省並承諾永不再犯。不過,他卻在15日一改過去態度不認罪。

黃子佼翻供不認罪,律師蘇文俊分析背後關鍵邏輯。(圖/記者楊佩琪攝)

▲黃子佼翻供不認罪,律師蘇文俊分析背後關鍵邏輯。(圖/記者楊佩琪攝)

對此,律師蘇文俊在臉書以「黃子佼辯護策略大轉彎?到底葫蘆裡賣什麼藥」為題發文,分析背後邏輯及理由。蘇文俊猜測是起訴後閱卷發現其實證據不足以證明黃子佼有起訴書中所載的犯罪內容,「反正已經社死,基於人性當然選擇拼無罪。」他進一步解釋這涉及兩個法律觀念,一是法院判決有罪不能單以被告認罪自白為唯一證據,要有其他佐證證明自白內容;二是檢察官偵查階段並不會提示所有卷證給被告,所以被告往往不知道檢方掌握多少證據,而檢方相較於院方,只要有五十趴的有罪認定就可以起訴被告,所以當證據公開時,到底能否說服法院,都還難以判斷。

因此蘇文俊猜測黃子佼是發現證據不足打算一搏。但純以討論訴訟策略來說,這其實並不是好的做法,他建議當自己成為被告時,在不清楚檢方掌握那些證據時,不要輕易認罪,否則後面會很難去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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