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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太太洩前夫病史被依個資法起訴 2人明年1月法庭正面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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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莊淇鈞/台北報導

網紅「理科太太」(陳映彤)昨天下午前往台北地院開庭。(圖/翻攝畫面)

▲網紅「理科太太」(陳映彤)昨天下午前往台北地院開庭。(圖/翻攝畫面)

網紅「理科太太」(陳映彤)2021年和美國籍前夫John離婚,怎料,在雙方進行離婚訴訟期間,John不滿理科太太將寫有個人病歷的「紙條」給予法院,因此對理科太太提出告訴,理科太太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台北地院開庭時,公訴檢察官勸理科太太與John調解,「理科太太」的律師林煜騰稱,JOHN與「理科太太」無調解可能,檢辯聲請傳喚John等4名證人、勘驗John的手機、直播影片等,合議庭將評議決定,訂2025年1月10日及17日2個庭期進行交互詰問。

網紅「理科太太」陳映彤擁有美國生物醫學工程碩士學位,開設Youtube頻道「理科太太」以簡單易懂方式介紹科普知識,短短8個月就創下100萬人訂閱的成績,她也自詡為「理科太太」。婚姻還未出現裂痕前,與台裔美籍的博士藥劑師前夫吳男,常出現在前妻的「理科太太」的影片中、被稱為「理科先生」。不過好景不長,2人恩愛形象破滅,雙方於2021年12月破滅、雙方向台北地院訴請離婚,經法官調解結束5年婚姻。

但John不滿在雙方打離婚訴訟時,「理科太太」為獲取案件審判優勢,非法取得他的病史等醫療資料及他上網抱怨前妻的生活、離婚訴訟的私密對話文章,作為證據具狀向台北地院提出,向北檢提告前妻妨害秘密罪、違反《個資法》。
理科太太上次出庭時,提到John快要諮商結束時,陳姓心理師便請她入內並將紙條交給她,但並沒有說原因為何。直到兩人於2021年12月14日調解離婚時,律師要求證據才將紙條在家事法庭中提出。她表示,自己協助前夫幫忙取得藥物,紙條內容是她和陳姓心理師說的,「陳姓心理師不能開藥,也不能建議醫師要開什麼藥。」

而其辯護人表示,當時雙方還是夫妻關係,根據《刑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1條第1項所載「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之目的,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不適用本法,因此主張理科太太並未違法。此外,John過去也曾在理科太太的YouTube頻道中提到自己有憂鬱症的情況,在家事法庭上也有主動提出,「(理科太太)是為了協助在法庭上認定事實才會提出給法官。」

台北地院昨天下午開庭,公訴檢察官聲請傳喚John及陳姓心理師作證,並勘驗John的手機。待證事實是本案紙條內容是如何紀錄、出現、當時是什麼情境下、基於何目的,

受命法官王沛元定明年1月10日及17日共2個庭期進行交互詰問時,傳喚John、心理醫師、理科太太的司機,以及1名負責製作John病情影片的人士,到庭作證;法官也對理科太太與雙方律師說,下次開庭前,如果原、被告已和解,可以告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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