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維歆/台北報導
▲吳宗憲提告館長。(圖/資料照)
館長陳之漢當年不滿吳宗憲評論網紅,開直播辱罵對方「你什麼洨」等語句,事後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58日;吳宗憲進一步求償200萬元,最高法院判館長須賠80萬元確定;至於道歉部分,高院判館長必須在臉書及YouTube刊登判決要旨,但最高法院7日將此一部分廢棄後發回更審。如今吳宗憲也回應了。
▲館長被判賠吳宗憲80萬元。(圖/資料照)
記者當時求證吳宗憲,他隔兩天後今早回覆:「這個事情會不會有一點久了⋯⋯⋯害我不知道如何回應你?」接著才以4字回應:「律師處理。」而整起事件起因於吳宗憲在2019年曾表示「網紅沒素質」,引發館長不滿開直播怒罵吳宗憲「本土天王,幹X娘」、「你吃X也沒有人要看,你知道嗎」、「你連屁都不如嘛,你什麼X」,
事後吳宗憲提告刑事究責,並要求民事賠償200萬,要求館長公開道歉。刑事部分,陳之漢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8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判決確定後向公庫支付10萬元,全案定讞。民事部分,近期判決結果出爐,最高法院判館長須賠償80萬元。至於道歉部分,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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