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鈕承澤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被判刑4年,服刑過半後申請假釋均被駁回。(圖/資料畫面)
知名導演鈕承澤「豆導」2018年涉嫌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最後被判4年定讞。2021年11月30日赴花蓮監獄入監服刑。鈕承澤入監服刑過半,之前申請2次假釋均被駁回,今年7月第三度申請,矯正署審查後,認為鈕不符假釋規定,再度駁回申請。
回顧這起案件,2018年11月間,鈕承澤在執導電影時,趁夜間劇組收工後,私約劇組女員工,不顧被害人反抗性侵得逞,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鈕承澤有期徒刑4年。事後雖然鈕承澤已賠償200萬元,但他卻辯稱女方對他有好感、產生情愫,才有當天性交行為,否認犯罪。高院認為鈕承澤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沒有悔悟之心,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罪刑。
北檢於2021年11月2日通知鈕承澤入監,他早一步把戶籍遷往花蓮,以照顧年邁的母親為由,申請在花監服刑,盼能延緩入監,花檢同意延至2021年11月30日執行人監。
鈕承澤服刑過半後,曾2次申請假釋,均被矯正署駁回,今年7月間,紐第3次申請假釋,但矯正署審議委員會仍認為他不符假釋規定,再度駁回。據《監獄行刑法》依受刑人提報時間,需再過4個月,才能再次提出假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