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藝人邱軍日前開車行經基隆市區時,撞上站在路中聊天的2名計程車司機,他肇事後逃離現場,2天後才在警方通知下到案說明,當時因其中一名司機重傷還在醫院搶救,加上傷者本身有違規之虞,因此警方先依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等罪移送。重傷的司機於3日死亡,檢方將改依過失致死罪傳喚邱軍到案,釐清肇因及裁定罪責。
警方指出,去年12月27日凌晨4時許獲報,基隆市信一路發生車禍,員警到場發現李姓、陳姓計程車司機倒臥路邊,經查,肇事車輛撞到人之後,曾短停車,有目擊民眾欲攔車,但駕駛卻加速逃逸。
警方表示,肇事車輛為邱軍的父親所有,但邱父指稱,事發當天他未開車出門,當時車輛是由兒子開出門。邱軍在警方通知之下,於12月29日到案說明,他辯稱當時以為是撞到石墩,不知道有撞到人。員警懷疑邱軍酒駕肇事,但他否認。
▲邱軍開車撞上站在路中聊天的計程車司機。(圖/翻攝畫面)
李姓計程車司機經醫院搶救,仍於今年1月3日傷重不治。另外有關計程車司機站在馬路中聊天,檢警將在釐清是否有違規,邱軍日前到案時,當時司機尚未身亡,警方訊後先依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等罪嫌函送基隆檢署偵辦,因司機已不治,檢方將改依過失致死罪偵辦,並傳喚邱軍到案複訊,釐清詳細肇因及裁定其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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