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劭/桃園報導
▲當事人疑未繫妥安全帶遭警方攔車開罰。(圖/翻攝畫面)
政論節目主持人錢怡君昨天在臉書發文,在中壢休息區停車準備離開時,坐在副駕駛座的她突然被警察攔下開罰單,她說,自己明明就是有繫安全帶,但當時可能車輪已經離開停車格。她還說,警察為何不去做一些更有用的事情,現在才知道為什麼有人對警察很感冒,對守法公民吹毛求疵。國道警方公佈監視器畫面,還原當時狀況,強調取締均符合規定。
錢怡君在臉書粉專「錢子的大白話」發文,她描述,剛剛在高速公路,中壢休息區停車準備離開,一離開停車格,就被一名五楊分隊交通警察攔下、說,「副座乘客(就是我)沒繫安全帶」。
錢怡君說,一時無法意會過來,「明明我有繫好安全帶啊!」她描述,警察面無表情不斷跳針說,「我們秘錄器都有錄到」、「車子一發動就必需繫好」。
錢怡君說,當下腦子也一直轉不過來,無法理解,「我有繫啊!」幾秒鐘後,她明白了:我們遇到了傳說中守株待兔的執法人員。她質疑,這是在衝業績嗎?「我可能是在車子發動的同時繫的安全帶,但當時可能車輪已經離開停車格,我無法確定,因為他拒絕讓我看秘錄器」。
錢怡君表示,但與其花人力,在休息站停車格抓剛啟動的幾秒鐘來不及立刻繫安全帶的副座乘客,為什麼不去做更有用的事情?現在才知道為什麼有人對警察很感冒、對守法公民吹毛求疵。
▲國道警表示當事人車輛已離開停車格,警方在道路上攔查,對此錢怡君質疑:請問這畫面如何證明我沒有繫安全帶?(圖/翻攝畫面)
國道警方指出,17日下午3時許,員警在於國道1號中壢服務區內的路口執行「交通疏導勤務及取締各項交通違規」勤務,發現一台轎車正行駛於服務區內時,當天是因為太陽直射車輛,剛好員警的角度可以清楚看到駕駛人和副駕駛人有沒有繫安全帶,副駕駛座上的女子還在拉安全帶,於是上前攔查取締。
警方強調,當時車輛已經離開停車格有一段距離,員警執法的地點是在賣場前方的斑馬線,並非在停車區。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9條規定1項5款略謂規定「行車前駕駛人、前座、小型車後座及大客車車廂為部分或全部無車頂區域之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及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第3條規定「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汽車駕駛人、前座乘客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規定使用安全帶」,認為全案取締均符合規定。
警方還說,若當事人對於交通違規有疑義,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規定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規定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