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尹翔/台北報導
▲王宥忻酒駕被逮。(圖/記者鄭孟晃攝)
藝人王宥忻日前因酒駕被逮,酒測值達0.92mg/L,遠超法定標準,當場將其逮捕。檢方依法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士林地院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王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而判決結果出爐,王宥忻也做出回應。
▲王宥忻酒駕被逮。(圖/記者鄭孟晃攝)
王宥忻對於士林地方法院的判決結果,也說「我誠懇接受。去年12月6日的錯誤行為,是我人生中深刻的教訓。酒後駕駛不僅危害自身,也可能對他人生命與財產造成重大風險,這是我永遠無法原諒自己的地方。 」
而對於判決結果,王宥忻也再次道歉,「我再次為此行為向社會大眾、支持我的粉絲及身邊的家人朋友道歉,感謝你們的批評與指正,讓我有機會反省與彌補過失。我承諾會積極參與交通安全與酒駕防制的相關公益活動,並以具體行動回饋社會,提醒大眾遵守法規,拒絕酒駕。也會致力於社會公益,希望以自身經歷警惕大眾,共同為安全的交通環境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