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浩雲/台北報導
▲歐菈(右)放閃鳳梨(左)。(圖/翻攝自歐菈IG)
網紅鳳梨(吳泓逸)近日分享,常常收到法院傳票的他,最近再度收到法院通知,這次的民事訴狀讓他看了直呼「驚為天人」,原因竟然是「她老公把房子賣給我,然後她跑來告我!」讓他哭笑不得。
鳳梨透露,前些日子他老婆收到法院通知,緊張地跑來詢問,但他習以為常,隨手就交給公司法務處理,根本沒放在心上。「畢竟本人常常收到地檢署傳票,不然就是去做筆錄、法院通知,這些對我來說真的沒什麼好驚訝的。」然而,當他親自翻開這本厚厚的民事狀時,才發現內容離譜得讓人瞠目結舌。「整疊訴狀裡,五分之四都在描述原告與她先生的感情糾葛,根本是玫瑰瞳鈴眼等級的劇情,不輸藍色蜘蛛網!」
▲鳳梨傻眼的說,買了房子卻被屋主太太告。(圖/鳳梨臉書)
鳳梨大致整理了一下訴狀內容,發現這位原告從「相識、相戀、相知、相惜」一路寫到「灰心、失望、落寞、心寒」,接著又「網開一面、最後通牒、盡心盡力、扭轉窘境」,最後則「力不從心、失魂落魄、孤立無援」,彷彿一本愛恨交織的長篇小說,甚至還來了一句「化悲憤為力量IN起來」。
▲鳳梨曬出起訴狀。(圖/翻攝自臉書)
「不是啦!你們的感情糾葛到底關我跟我老婆什麼事?」鳳梨無奈表示,更離譜的是,訴狀還要求訴訟費用由原屋主、鳳梨老婆以及他本人連帶負擔,讓他當場傻眼。「我就想問,妳是吃到哪一批這麼純?」鳳梨直言,自己見過不少奇葩案件,但這件絕對可以排進前三名,而另一件更扯的官司才剛在昨天結案。他最後感嘆:「這世界真的無奇不有,多遇幾次,真的會麻痺。」對於此案的法律後續,鳳梨表示會交由專業律師處理,並自嘲:「看來這次又是法院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