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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26日出庭僅部分認罪。(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藝人黃子佼因涉入持有、購買兒少性影像案,刑事責任與被害人求償問題仍持續進行中。台灣高等法院在15日下午再度召開調解庭,安排4名被害人由家屬或律師出面出席,雖然黃子佼本人並未到場,但由其辯護律師代表。最終,雙方達成調解,至此累計已有30名被害人與黃子佼完成調解程序。
回顧案件始末,檢方指控黃子佼自2014年(民國103年)起,透過「創意私房」論壇購買並持有兒童及少年的性影像。經查證,相關影像涉及35名兒少。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黃子佼有期徒刑8個月。案件上訴後,移由高院審理,另北檢追加發現12名未成年影像,併案處理。
在審理過程中,高院多次安排調解庭,讓被害人與黃子佼分批協商。從4月28日、5月2日、5月9日三次開庭,各有5名被害人同意調解;5月14日則與1人調解成立;5月26日又有5人完成;8月4日再度與5人達成協議。隨著15日最新一次的4人調解成立,累計已有30名被害人同意調解,仍有少部分人尚未處理。
至於外界關注的調解金額與條件,高院方面則表示屬於當事人隱私,且案件仍在進行,不便透露具體細節。黃子佼自案件爆發以來,演藝事業全面停擺,社會觀感與形象重挫。如今調解進度逐步推進,顯示部分被害人已選擇以和解方式落幕,目前刑事部分仍待法院最終判決。為確保審判順利,高院於5月間,裁定黃子佼加保50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黃子佼提起抗告,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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