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冠一怒為紅顏 呂秋遠的「神鬼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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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淑薇(圖/資料照)

文/朱駿 獨立評論人

根據媒體報導,謝淑薇親口證實,已經向大會裁判長提出退賽申請,但後續還有一些程序要走,謝淑薇強調:「退賽是一定的,就看是用什麼方式退賽!」

謝淑薇退賽一事,看起來涉及的因素不少及其時間跨度也不短。謝本身可能受過些委屈,可能是部份的事實。不過,突然退賽一事,再怎麼說,謝是站不住理字的。如果對中華奧會的待遇早就不滿,應該早就明確表達,若不接受條件,基於個人的尊嚴與榮譽,不參加比賽。這與「國家」沒有關係,最多只是一些濫用公器的爛人使然吧?事情一碼歸一碼,就幾個人可以代表國家嗎?如果連這點基本判斷力都沒有,還配談什麼道理嗎?能有什麼說服力?臨時退賽,有違誠信,則是不爭的事實。

呂秋遠律師是明確表態支持謝的,投書媒體竟然寫道:「如果這個國家,只會支持沒有選手與球迷基礎的協會,把所有預算灌注在這裡,然後聽信他們的一面之詞,不願意聆聽選手的心聲,那麼這個國家大概也就是只有每年都在乾瞪眼看人家得牌的份。關於淑薇退出奧會比賽,我肯定支持。你愛這個國家,可是這個國家愛你嗎?哦,對不起,我們的奧會名稱是中華台北,不是國家。」

現代社會的集體事務基本上會透過社會組織運作,西方民主先進國家更是如此,但這些協會固然有公家的補助,並不是國家,能代表國家的場合與事務也極為特定有限,且必須得到授權,不能隨意膨脹亂扯。呂大律師作為一個法律人應該要有這點常識吧?自己不是已經點名了是「協會」有問題嗎?為何一定要將「協會」與「國家」之間劃上等號?這裏不是法庭,此事不是訴訟案件,呂大律師投書媒體討論此事固屬個人言論自由,可不是拿人錢財與人消災的辯護律師,完全以委託人的利益為依歸!不要搞錯了角色吧?

什麼是「你愛這個國家,可是這個國家愛你嗎?」邏輯何在?抄襲文革之後大陸知識份子的用語,場合情境天差地別,可以隨意套用嗎?有點兒基本邏輯常識好嗎?又說「哦,對不起,我們的奧會名稱是中華台北,不是國家」,一會兒是國家,一會不是國家,呂大律師,你的神鬼邏輯真非人間所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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