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熙珍批愚蠢挺導演!NewJeans〈ETA〉MV侵權案 製作公司判賠1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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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宣如/綜合報導

韓國女團NewJeans的熱門曲〈Ditto〉與〈ETA〉MV觀看次數皆突破億次,然而該MV導演卻捲入侵權法律風波。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3日對〈ETA〉「導演剪輯版影片」爭議做出一審判決,製作該影片的廣告公司「돌고래유괴단(海豚綁架團)」須向NewJeans所屬公司ADOR支付10億韓元(約台幣2230萬元)賠償,但導演申宇錫(신우석)本人則被免除個人責任,不用賠償,此結果在社群間引起熱議。

NewJeans〈ETA〉導演版MV侵權,被法院裁定製作公司須賠償10億韓元。(圖/翻攝自IG )
NewJeans〈ETA〉導演版MV侵權,被法院裁定製作公司須賠償10億韓元。(圖/翻攝自IG )

這起糾紛源自2024年8月,海豚綁架團將〈ETA〉導演剪輯版MV上傳至自家公司YouTube頻道,引起ADOR不滿,認為已經違約侵權,要求下架。

不久之後,申宇錫導演個人經營的非官方粉絲頻道「반희수(Ban Hee-soo)」上,所有NewJeans內容也被刪除,申宇錫對外表示,是因為ADOR要求下架,所以他也把自己頻道上的所有NewJeans影片下架。但對此ADOR反駁表示,公司僅要求刪除導演版〈ETA〉影片,並未針對導演粉絲頻道或其他NewJeans內容提出任何要求,指控申宇錫的說法並不屬實。

ADOR同時主張,〈ETA〉等音樂影像的著作權歸公司所有,未經授權的公開行為已構成侵權,因此對海豚綁架團提出損害賠償訴訟。法院審理後認定,製作公司確有違反侵權行為,因此判賠10億韓元(約台幣2230萬元),並加計年利率12%的遲延利息。然而,法院認為導演個人不需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駁回了ADOR的對導演個人的賠償請求。

案件庭審中,前ADOR代表閔熙珍也以證人身分出庭,透露導演版影片另行公開一事曾有口頭協議,並批評ADOR公司部分主張「既愚蠢又荒唐」。另一方面,申宇錫導演則認為ADOR對外聲明影片被無端公開,已對他造成名譽損害,因此提出反訴。

目前一審判決已出爐,但相關名譽毀損與後續法律攻防仍未落幕,是否上訴及後續發展,仍有待進一步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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