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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惡行拖警致死!國民法官重判女嫌死刑 郁方感動淚謝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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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宜君/台北報導

判決結果公布後,藝人郁方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感動。(圖/翻攝自郁方FB)
判決結果公布後,藝人郁方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感動。(圖/翻攝自郁方FB)

震驚社會的員警殉職案,歷經審理終於一審宣判。新北地方法院由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針對女嫌毒駕拖行員警致死案作出死刑判決,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支持與質疑聲浪同時湧現。案件發生於前年9月底,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執勤時,遭女子陳嘉瑩駕車衝撞並拖行,最終撞擊護欄重傷不治。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全案由新北地院依《國民法官法》進行審理,歷經6天言詞辯論後,合議庭於11日宣判,認定被告犯殺人罪,判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仍可依法提起上訴,尚未定讞。

郁方公開點名承審法官表達敬意,引發網友熱議。(圖/翻攝自郁方FB)
郁方公開點名承審法官表達敬意,引發網友熱議。(圖/翻攝自郁方FB)

庭審期間,被害人家屬情緒激動,劉宗鑫的父母與妻子一度在法庭內下跪,請求法院判處極刑,畫面令人鼻酸。劉父陳述,兒子遭拖行後裝備散落,身體多處重創、內臟破裂,場面慘烈,但他仍以兒子堅守職責、為公殉職為榮,認為其英勇事蹟將被記錄於警界歷史。

判決結果公布後,藝人郁方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以前這種案子台灣是不會判死刑的,真的謝謝許必奇法官,很有肩膀,感謝您!我感動到都哭了,真的!謝謝您。」郁方公開點名承審法官表達敬意,引發網友熱議。支持者認為,此判決為殉職員警討回公道,也展現司法對重大暴力犯罪的態度,但也有網友提醒,我國死刑案件依法須經二審、三審審理,並經最高法院定讞及法定程序後方能執行,後續仍有司法程序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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