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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頭》臨演夥黑幫誘台人赴柬埔寨當「豬仔」 判刑18年定讞再加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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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報導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演的竹聯幫東堂新東會成員李振豪(前,藍衣),再被判刑18年定讞。(圖/資料畫面)
▲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演的竹聯幫東堂新東會成員李振豪(前,藍衣),再被判刑18年定讞。(圖/資料畫面)

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演的竹聯幫東堂新東會成員李振豪等人,被控誘騙台灣人到柬埔寨當「豬仔」,2024年間被依妨害自由、人口販運等罪判刑18年定讞。不過檢警清查發現還有30人受害,檢方追加起訴,最高法院再判刑18年定讞,待檢方聲請定應執行期。

李振豪旗下共2個人口販運集團,一個自2月起與柬埔寨當地人蛇集團勾結,誘騙台灣人。另一個以同樣是竹聯幫份子的林晉宇為首,自2021年11月起,就從事柬埔寨非法人口販運,之後林的集團加入李男集團。

2個集團每騙一個台灣人,就可獲得1萬7000至1萬8000不等美金。台灣人上鉤後,集團會先集中安置在旅館內,待簽立僱用契約,就把人送到柬埔寨,由當地人蛇集團接手,初估不法獲利超過約1200萬餘元。

一審、二審皆判處李振豪18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檢警清查後再發現約30人受害,追加起訴,一審、二審皆判刑18年。此部分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判處18年定讞,等於18年加上18年,將待檢方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期。依規定最高刑度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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