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星涉酒駕逃逸!20分鐘後又喝酒 被控「蓄意干擾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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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綜合報導
李在龍(이재룡)涉嫌今年3月在首爾江南區酒後駕車撞上中央分隔島後逃逸。(圖/翻攝自Starnews 官網)
李在龍(이재룡)涉嫌今年3月在首爾江南區酒後駕車撞上中央分隔島後逃逸。(圖/翻攝自Starnews 官網)

韓國演員李在龍(이재룡)涉嫌今年3月在首爾江南區酒後駕車撞上中央分隔島後逃逸,警方調查發現,他在事故發生約20分鐘後,前往餐廳再喝燒酒,疑似試圖以「酒後加碼蓄意灌酒」(술타기)的方式干擾酒測結果。

根據韓媒報導,李在龍於3月6日晚間,酒後駕車行經江南區清潭站往三星中央站方向時,撞上中央分隔島,造成約300萬韓元的損失,但他未採取任何處置便直接離開現場,在大約20分鐘後,李在龍進入新沙洞一間餐廳,並在約50分鐘內飲用燒酒,警方認為此舉是為了掩蓋酒駕事實、干擾後續酒測。

李在龍疑似試圖以「酒後加碼蓄意灌酒」(술타기)的方式干擾酒測結果。(圖/翻攝自sportschosun官網)
李在龍疑似試圖以「酒後加碼蓄意灌酒」(술타기)的方式干擾酒測結果。(圖/翻攝自sportschosun官網)

約2小時後,李在龍在友人住處遭警方逮捕,起初他否認開車時處於酒醉狀態,之後在警方調查中改口,稱自己當時喝了約4杯燒酒,且以為自己只是「輕輕碰到」中央分隔島。警方原先認定李在龍企圖透過「酒遁」方式消除酒駕證據,因此一度以酒駕罪嫌偵辦,不過,檢方認為無法明確證明他發生事故當時的血液酒精濃度,因此最終未就酒駕罪起訴,僅針對事故後未採取措施及妨礙酒測等罪嫌進一步處理。值得一提的是,李在龍過去也曾有酒駕紀錄,2003年他曾發生酒後交通事故,並因拒絕接受酒測被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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