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兵案首波宣判!唐振剛獲緩刑3年免入獄 發聲回應了:盡力彌補過錯

加入Google首選加入Google首選
請點選打勾將「娛樂星聞」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 A-
  • A
  • A+

 

唐振剛閃兵案首波判刑後發聲。(圖/資料照)
唐振剛閃兵案首波判刑後發聲。(圖/資料照)

藝人閃兵風波持續延燒,新北地方法院今(20)日針對第四波起訴的14名被告宣判,包括前Energy成員「小剛」唐振剛、唐禹哲、阿達、廖人帥及李唯楓等人,均遭判處有期徒刑。其中唐振剛被判刑1年4月、緩刑3年,另須支付公庫新台幣50萬元,並完成100小時義務勞務。判決曝光後,唐振剛也發聲了。

唐振剛過去曾是人氣男團Energy成員,退出團體後持續投入戲劇演出,逐漸轉型為演員。如今因閃兵案捲入司法風波,除了面臨刑事判決,後續如何重建形象,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唐振剛表示完全尊重、虛心接受,並承諾一定會誠心面對,盡力彌補過錯。(圖/資料照)
唐振剛表示完全尊重、虛心接受,並承諾一定會誠心面對,盡力彌補過錯。(圖/資料照)

此次遭判刑的藝人還包括阿達、唐禹哲、邱昊奇、廖人帥、李唯楓等人。其中阿達遭判1年2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00萬元;唐禹哲被判1年7月、緩刑3年,須支付30萬元;其中廖人帥則遭判1年10月、緩刑4年,另須支付130萬元,是這波藝人中刑期及支付公庫金額較高者。

唐振剛透過所屬經紀公司回應表示:「目前已透過媒體得知判決結果,但唐振剛本人及律師尚未收到正式判決書。對於判決結果,唐振剛表示完全尊重、虛心接受,並承諾一定會誠心面對,盡力彌補過錯。」

 

延伸閱讀

熱門人物

直播✦活動

※ 本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右上關閉鈕,即可關閉。

閃兵案首波宣判!唐振剛獲緩刑3年免入獄 發聲回應了:盡力彌補過錯 | 娛樂星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