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新房發現有人吸毒斃命  非自殺法院認定不是兇宅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三重一名女子曾在2001年因吸毒過量死亡後,一名葉姓女子在2009年購入。去年葉女打算賣出,但是買方聽鄰居說屋內有人吸毒死亡,要求降價317萬,葉女一狀將前屋主告上法院求償。但法院認為吸毒過量不算自殺,該房屋不能認定為兇宅。

該物件原本是由一名邱姓女子所有,邱女的女兒2001年吸毒過量,在屋內死亡。2009年邱女以700萬賣給朱女,朱女又於2011年轉賣給葉女。

當葉女在去年打算轉賣給曹男時,曹男才發現有人在屋內死亡。而當出賣給葉女的朱女供稱不知道友人曾在屋內吸毒死亡。而法官認為注射毒品過量頂多算意外,不是自殺或兇殺,並不能算兇宅。判處葉女求償敗訴。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
 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

加入 @setn 好友

【#直播中LIVE】時隔316天赴議會備詢 侯友宜施政報告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