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版稅未付 Under Lover與唱片公司撕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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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雙人團體Under Lover以一首《癡情玫瑰花》爆紅,但去年成員胡睿兒因呼麻被捕,團體活動一度沉寂,如今又被爆與唱片公司「東聲唱片」有合約糾紛,Under Lover疑似不滿公司將兩人創作授權給他人使用,卻未付給成員們版稅費用,因此向公司提出解除合約,而東聲唱片則反駁是Under Lover片面終止合約,並已提出民事訴訟,向成員胡睿兒、楊琳各求償1千萬元。

Under Lover爆出合約糾紛。(圖/資料照)

▲Under Lover與公司爆出合約糾紛。(圖/資料照)

據《ETtoday》報導,Under Lover自2010年開始在網路發跡,2012年成員胡睿兒與台客夯團玖壹壹成員「洋蔥」合作《癡情的男子漢》闖出知名度,2015年8月Under Lover將著作和經紀約簽給東聲唱片,雙方合約期長達8年,之後和玖壹壹另一成員「春風」合作《癡情玫瑰花》一曲,推出後不但攻占各大排行榜,YouTube觀看人數更是突破9千多萬人次,Under Lover瞬間爆紅。

未料和東聲唱片合約才過一年多,Under Lover在2016年8月突然寄存證信函給東聲唱片,因不滿公司將他們創作的2首歌授權給別人使用,卻沒付給兩人應拿的版稅,認為公司違約,要求解除合約。成員胡睿兒表示:「我們目前只想專心準備21日的KKBOX風雲榜演出,不打算回應任何問題。」

東聲唱片則回應:「Under Lover雖主張公司授權他人使用2首歌曲卻沒告知,但公司根本不知道有哪2首歌,Under Lover也沒明確指出到底是授權給誰,還片面終止合約,因此向成員胡睿兒、楊琳各求償1千萬元違約金。」(整理:實習編輯呂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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