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演喇舌卻爭取「上空」角色 女星未紅先被告判賠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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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原本星途備受看好,但卻疑似因為配合度不高,跟經紀公司槓上的女星黎雨兒(本名黎禹樺),在103年簽約成為「張曼芸工作室」的藝人後,便答應接演由廖人帥執導的網路電影,但卻臨時以尺度太大而拒絕演出,不過早前卻爭取試鏡需露兩點的角色,顯然不介意尺度問題,因此法官認定她有違規情事,並判決賠償55萬1694元。

黎雨兒(合成圖/翻攝自黎雨兒|Tisha Li Tumblr專頁)

▲黎雨兒尚未闖出知名度就跟經紀公司槓上。(合成圖/翻攝自「黎雨兒|Tisha Li」Tumblr專頁)

據《蘋果日報》報導,2014年9月黎女與「張曼芸工作室」簽署8年經紀約,而在2015年7月,在透過藝人金陽的介紹下,黎女獲得演出廖人帥執導影片的女主角,而廖人帥在徵求女主角的條件上明確指出,「可舌吻、熱吻的有型男女,要放得開、敢演,女生要可接受穿內衣入鏡」、「劇本大概是一對男女進家門就開始熱吻,男將女上衣脫掉」等等,黎女都沒有任何反對之意,經紀人在告知拍攝時間後,黎女還回應「好,那你再跟我說。」

沒想到,過沒幾天黎女卻以尺度太大而拒絕演出,讓經紀公司認為黎女配合度太差,2015年7月便停止她一切面試機會,黎女則在2016年4月寄存證信函表示希望停止經紀合約,氣得「張曼芸工作室」提告,要求黎女賠償500萬元。

▲經紀公司認為黎雨兒配合度不佳便告上法院,最後判決須賠償經紀公司55萬1649元。(合成圖/翻攝自「黎雨兒|Tisha Li」Tumblr專頁)

但弔詭的是,黎女前年1月又與公司討論是否試鏡電影《樓下的房客》中需露兩點的「陳小姐」一角,因此法官判定黎女並非無法接受大尺度的角色,認定黎女確實違約,應判賠「張曼芸工作室」55萬1649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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