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見姑姑的哭聲!替男童王昊虐死案翻案 高檢署提再審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毒蟲劉金龍7年前將2歲大的男童王昊凌虐致死,被最高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刑30年定讞,順利逃過死刑。王昊姑姑王薇君不滿罪名,認為應該用殺人罪判刑,去年向最高法院遞狀聲請再審。王薇君今(5)日在臉書PO出好消息,指高檢署已決定為本案提起再審,還留言「天啊!我感動到哭了」。

王薇君下午來到高檢署前,邊哭邊說真的非常感謝高檢署,你們看見這些被虐殺的孩子他們的生命權以及生存權,王昊案只是一個代表性的案件,還有更多更多的孩子,都是以傷害致死來論處,這樣是完全不符合整個行為上的一個事實認定。

王薇君表示,一直覺得可能沒有辦法幫王昊去伸張他的正義,但是高檢署讓我們誇出第一步,她說,希望法院可以審慎、仔細看清楚內容,不要只是收到後草草的就批了,拜託,仔細的多看一下內容,這個孩子希望就在你們的身上,我們需要平反。

王昊姑姑王薇君,高檢署,再議。記者潘千詩攝

▲王薇君。(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2011年11月初,新北市新店傳出虐童致死案。還不滿3歲的王昊當時全身是傷、牙齒斷裂且渾身瘀傷、挫傷被放在慈濟醫院,警方介入調查,發現是男童的母親委託四名毒蟲劉金龍等人幫忙帶孩子,結果毒蟲卻嫌男童哭鬧很吵,一度以尖嘴鉗拔指甲、鐵鎚敲腳趾等各種方式將王昊凌虐致死。

一審以殺人罪判處劉金龍死刑,二審認為,劉金龍等人餵食男童毒品致死的行為,只觸犯傷害致死罪,並無殺人故意,加上犯後道歉已有悔意,所以撤銷死刑判決,改以傷害致死、毒品等罪,判處劉金龍30年,案件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支持高院見解,將上訴駁回,全案就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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