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偉性侵8女僅3女判有罪 北檢不願縱放將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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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藝人秦偉前年被一名女造型師踢爆,利用工作及藝人光環,涉性侵粉絲及造型師等人,經檢警介入偵辦,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後,台北地院日前僅認定,秦偉觸犯3個強制性交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8年。台北地檢署上週已收到判決書,檢方認為,出面指控的被害人多達8人,但卻僅認定3人受害,檢方不服判決理由,本週將提起上訴。

秦偉,造型師/翻攝自臉書

▲秦偉與被害造型師。(圖/翻攝自臉書)

檢方於2016年11月間起訴秦偉,並指控秦偉分別對8名被害女子涉犯7次強制性交、3次未遂,其中有2人是未成年少女,且對每一次行為求處重刑,10罪加起來共41年。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僅有3人受害,另5人僅單一指數,且無其他補強證據,於今年8月8日依3個強制性交罪,各判處4年,應執行8年。可上訴。

秦偉 圖/記者林敬旻攝

▲檢方針對秦偉案提起上訴。(圖/資料照片/記者林敬旻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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