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並非第一人!吳宗憲、林志玲、任賢齊都曾欠稅遭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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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范冰冰今年爆出陰陽合同,遭大陸當局查稅至今神隱3個多月,現在相關當局指出范冰冰逃漏稅細節已釐清結案,范冰冰逃稅遭重罰44億元換免刑責,其實,盤點兩岸藝人,被指出涉嫌報稅不實,要求補稅的藝人,范冰冰並非第一人。

吳宗憲、林志玲、小s、任賢齊(翻攝自微博)

▲林志玲、任賢齊都曾欠稅,要求補稅。(圖/翻攝自微博)

「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2008年初涉嫌報稅不實,首次登上台灣藝人補稅榜,而補稅金額高達千萬台幣。林志玲因此提行政訴訟抗稅,還一度曾親自出庭。最高行政法院2011年認定,林志玲是因接受經紀公司安排演出、代言而有收入,認定收入就是「薪資」,依法應全額視為薪資所得申報,而非執行業務所得,判林志玲需補稅684多萬元定讞。

林志玲(圖/翻攝自微博)

▲林志玲2008年涉嫌報稅不實,首次登上台灣藝人補稅榜。(圖/翻攝自微博)

2006年,大小S堪稱「演藝圈最紅姊妹花」,代言、演戲、主持接不完,被賦稅署列為頭號追稅對象,據傳,兩人當年短報金額逾億,若依「所得稅法」第5條規定計算,兩人補繳金額高達3千萬!徐媽媽曾喊冤:「我們都是誠實納稅,藝人不可能欠稅,政府要追查,我們尊重,該怎麼做,也會配合。」 

小S/翻攝自小S臉書

▼▲大小S,12年前也被傳出報稅不實。(圖/翻攝自微博)

大S 汪小菲/翻攝自微博

任賢齊2008年3月被追稅和罰款共414萬台幣,包括漏報公司業務報酬690萬台幣,以及未將10年前拍攝連續劇《笑傲江湖》的327萬台幣片酬報稅,他當時曾提起行政訴訟救濟,但最終還是敗訴。

任賢齊公佈「最受歡迎男、女歌手」入圍名單。(記者邱榮吉/攝影)

▲任賢齊也曾被追討補稅。(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吳宗憲曾在2003年七月,因為漏繳一千多萬元稅金,在搭機前往新加坡時,被海關攔下。2014年時,吳宗憲一家娛樂公司滯欠一筆170萬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公司本來和執行單位談妥繳款,結果要繳錢的人沒出現,執行官火速將吳宗憲限制出境,吳宗憲打算搭機到海外主持節目時,居然在機場被硬生生擋下無法出境,最後,趕回台北補繳款才獲得解禁。

吳宗憲(東森購物提供)

▲憲哥一度漏繳稅金,傳出遭海關攔下。(圖/東森購物提供)

2002年,劉曉慶被大陸國稅總局查出她旗下的公司,以少列收入、多列支出及虛假申報等手段,逃漏稅高達新台幣6600萬,她為此入獄度過422天,讓她名聲重挫,也陷入低潮,入監服刑最怕的一件事,劉曉慶說:「當時的我想的就是,這一生再也不可能演戲了,但是我也覺得沒有什麼,因為我知道我不會被槍斃,反正不死,只要不死,除了生死,都是小事。」

大咖演員 劉曉慶 在2002年以虛報收入與支出的方式逃漏稅坐牢422天。(翻攝微博)

▲劉曉慶也因為逃漏稅被捕入獄。(圖/翻攝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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