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請回/無羈押必要!偵訊100分鐘無保請回理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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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孫鵬、狄鶯的獨子孫安佐,因在美國非法持有武器,遭美國遣返出境,今晚搭機返台,在刑事局警方戒護下,孫鵬、狄鶯與律師陪同孫安佐,前往士林地檢署應訊。經過一個多小時訊問,法院認為沒有羈押必要,裁定孫安佐無保請回、限制住居、出境,而檢察官裁定的理由也曝光。

孫安佐結束偵訊  與爸媽孫鵬狄鶯驅車返家[20181211台北訊]

▲孫安佐無保請回

士檢認為,檢察官這次主要是要查明美國法院判決確定之犯罪事實與範圍,是否符合刑法第7條前段所定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罪仍得追訴之情形。目前沒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另外也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向美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希望美方能依臺美司法互助協定提供我方孫姓男子在美犯案之司法卷證,以利後續追訴及審判。

士林地檢署全文:

本署檢察官偵辦107年他字第4831號被告孫姓男子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孫姓男子因涉嫌於美國賓州地區持有槍彈等犯行,經美國法院判刑確定並執行完畢後,今日經美國執法人員遞解返臺,本署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第四偵查大隊前往桃園機場協調孫姓男子於今晚自行到本署應訊,檢察官主要在查明美國法院判決確定之犯罪事實與範圍,及是否符合刑法第7條前段所定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罪仍得追訴之情形,因尚無羈押之必要,而命被告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以確保被告接受將來的偵查、審判或執行程序。本署目前已正式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向美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希望美方能依臺美司法互助協定提供我方孫姓男子在美犯案之司法卷證,以利後續在我國進行之追訴及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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