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約上摩鐵「最後一次」 女房客嗆:亂到老婆離職為止

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楊姓女子於2015年5月向已婚的紀姓房東承租新北市蘆洲的房子,2人卻因此生情,並6度在租屋處嘿咻,未料被紀男妻子發現姦情,紀男趕緊撇清關係疏遠楊女,楊女心有不甘,設局約紀男上摩鐵來場「分手砲」,事後楊女卻故意將曖昧的對話紀錄PO至臉書向紀妻親友炫耀,甚至還傳訊息揚言要「亂到她離職為止」,紀妻憤而提告;新北地院將楊女依通姦、加重誹謗及恐嚇等罪,判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

▲女房客與已婚房東偷情,不甘被疏遠,竟自曝姦情,還揚言要鬧到元配離職為止。(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32歲楊女於2015年5月向35歲紀男承租套房,2人卻因此漸生情愫,楊女明知紀男已婚仍與其交往,期間2人還在租屋處發生6次性關係,後來卻因紀男不願離婚,還對她漸行漸遠,楊女心生不滿,憤而自曝2人偷情的鹹溼對話傳LINE給紀妻,紀男為求得妻子原諒,以600萬元基金債券連同利息作為賠償,但楊女不甘人財兩失,認為紀男騙取感情,仍持續以電話、簡訊等對其騷擾。

楊女則在去年2月間向紀男聲稱要「好聚好散」,約紀男到摩鐵「做最後一次」,2人至摩鐵嘿咻後,楊女事後卻將「她(紀妻)怎麼會想知道,她老公跟我上禮拜一去了Hotel」、「被她老公玩的那位」、「只會玩別人感情的男人,假裝幸福恩愛的夫妻,騙完別人感情,再說自己有多愛老婆」等2人上摩鐵、偷情的LINE對話紀錄傳給紀妻臉書上多名親友,楊女甚至傳訊息威脅紀男,揚言「我會每天打電話去她公司,亂到她離職」等,紀妻忍無可忍,憤而向楊女提告。

庭訊時,楊女辯稱與紀男到摩鐵並無嘿咻,2人在房間內只有吵架沒有,對於傳送的訊息也只是發洩情緒,並無恐嚇之意;法官審酌,楊女第一次向紀妻自曝戀情後,經紀妻宥恕後卻仍不知反省,還持續騷擾紀妻及其無辜的親友,加上根據楊女與紀男的對話紀錄,曾提及「恨不得告訴別人我們去開房間做愛」、「出來做最後一次,做完就不要聯絡」等,楊女未曾否認發生性關係一事,因此將楊女依相姦、加重誹謗及恐嚇罪等,合併判處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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