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神巧巧被爆染病墮胎 「閨密」經紀人誹謗爆料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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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有「亞洲波神」之稱的女藝人巧巧(本名王騴之)2016年遭《周刊王》爆料,稱她不但當了劈腿小開的小三,甚至還懷孕,還因小開不斷求歡,導致染性病,最後只好墮胎;對於週刊報導,巧巧在臉書上駁斥,並對撰稿的李姓記者提告,而李姓記者向檢方供出消息來源是來自巧巧的閨密朱姓經紀人,檢方依誹謗罪起訴朱男;朱男到案後否認犯行,也未向巧巧道歉和解,台北地院將朱男依加重誹謗罪判處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亞洲波神」巧巧遭經紀人誹謗爆料。(圖/翻攝畫面)

「亞洲波神」巧巧身材火辣,擁有不少粉絲,不過2016年5月出刊的《周刊王》卻報導,指巧巧的閨密透露,巧巧不但和小開交往,甚至還當了小三,最後還因此懷孕,而這名閨密更加碼爆料,這名小開得知巧巧懷孕,不但希望巧巧墮胎,甚至還在懷孕期間多次求歡,導致感染病毒,巧巧最後只好忍痛墮胎。

對於此報導,巧巧在臉書上發文駁斥,強調自己是胎盤感染,並未罹患性病,「我已經很難過很傷了」、「我只是懷孕三個月而已。而且是羊水破了早產,並非惡意扭曲的墮胎」,事後她不滿私事被報導,憤而向撰稿的李姓記者提告。

檢方偵訊時,李姓記者向檢方表示,消息來源都是來自巧巧的朱姓經紀人,對方告訴他,可在報導內寫說是「好閨密證實」;檢方因此傳喚朱男到案說明,朱男也坦承有提供消息給李姓記者,檢方認為,巧巧雖是公眾人物,但其身體狀況屬私生活領域,無關社會公眾利益,因此依誹謗罪將朱男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朱男坦承有向記者傳述該事件,但並不知道記者會報導出來,他並無誹謗犯意;但法官勘驗採訪的對話錄音,發現朱男曾提到「反正現在講得很坦白就是我討厭她(巧巧),我們寫的重點就是我們實際上是要踩巧巧,可是卻把它包裝我們來撻伐(小開)」等語,且記者也證稱朱男知道他要報導,不然幹嘛講這麼多。

法官根據上述證據,顯見朱男是有意讓記者報導,認為朱男身為巧巧的友人,明知巧巧為公眾人物,卻向周刊記者傳述未婚懷孕、懷孕期間發生性行為、墮胎等事,涉及個人性生活及疾病等隱私,足以貶損其名譽,犯後還否認犯行,且未能與巧巧達成和解,因此將朱男依加重誹謗罪判處5月徒刑,如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折算,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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