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2016年間上映、由導演林清介執導的國片「奇幻同學會」,遭編劇薛少軒指控抄襲,林清介認為薛少軒的言論不實,提告求償並要求道歉。高院認為,林男沒有抄襲,但他知悉對方侵害名譽權的事實,卻在2年後才提告,逾請求權時效,判決駁回、薛男免賠及道歉。可上訴。
林清介主張,「最難忘的同學會」原創劇本,是他和薛少軒共同完成,他有權改編為「奇幻同學會」的電影劇本,但薛少軒卻在2016年2月間向壹週刊記者不實指控他將原創劇本占為己有,經週刊報導後,報導已侵害他的名譽權,提告求償及要求登報道歉。
一審判林清介敗訴,林清介上訴二審,高院認為,電影劇情修改超過四分之三,沒有侵犯薛少軒的著作權,但薛少軒的言論有侵害林清介,不過林清介直到2018年9月才提告,超過2年,已過請求時效,因此維持敗訴。全案可上訴。
▲演員庹宗華等人出席林清介執導電影奇幻同學會首映會。(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