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柯以柔40萬是前菜!郭宗坤爆「扶養費1100萬」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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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女星柯以柔2011年和郭宗坤結婚後,育有3名子女,怎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夕之間變調,2017年10月郭宗坤被抓包和女員工有染,柯以柔心碎之下在2018年2月訴請離婚,原以為能速斬的婚姻卻歹戲拖棚,官司纏了1年多,10月1日才正式被法官宣判柯以柔勝訴,郭宗坤除了要賠40萬元外,粗估還要支付1100萬的扶養費。

吳淡如五年前看穿郭宗坤會偷吃。(合成圖/翻攝自臉書)

▲離婚案一審以柯以柔勝訴終結。(圖/翻攝自臉書)

士林地院家事法庭在10月1日「判准」柯以柔與郭宗坤兩人離婚,由於法院認定郭宗坤曾和女員工出國,甚至有可能有共處一室的情形,在客觀上認為,這兩事件會讓夫妻關係受到傷害,因此認定兩人「無法維持夫妻關係」,判決離婚,另外前面所述的兩項事由,認為郭宗坤有責性比較高,所以判決郭宗坤須賠償柯以柔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郭宗坤要賠柯以柔40萬。(圖/翻攝自臉書)

此外,據《鏡週刊》報導,敗訴的郭宗坤還被法院要求,必須從107年2月1日開始,一直到3名子女成年為止,按月支付各2萬元當扶養費,等同於1個月要給3個孩子6萬塊,再依照現行民法規定之法定成年年齡是20歲的話,粗估郭宗坤要從口袋裡拿出高達1100萬元的費用給柯以柔。

柯以柔,郭宗坤(圖/翻攝自臉書)

▲郭宗坤每月還需為3個孩子支付6萬元當扶養費。(圖/翻攝自臉書)

對於得知自己敗訴,郭宗坤先前接受訪問時表示,自己跟辯護律師呂秋遠看到判決結果後都是「一頭霧水」,不清楚敗訴原因,至於是否會提上訴?郭宗坤則透露等看到判決主文後會再與律師討論,據悉,郭宗坤曾多次因為此結果向友人哭訴,「快要受不了了」。(林呈育報導)

郭宗坤表示自己是在跟同業試酒。(圖/翻攝自郭宗坤臉書)

▲郭宗坤敗訴心情複雜。(圖/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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