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蛋當生日禮!鬼父猥褻13歲女兒 強辯:教她正確性知識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阿文(化名)前年11月間,買了情趣用品「跳蛋」要當作女兒花花(化名)的13歲生日禮物,甚至還打算親自示範該如何使用,儘管花花以「爸爸,我知道怎麼用了」來婉拒,但阿文仍強脫女兒衣物,用震動中的跳蛋摩蹭女兒下體,事後母親得知此事後,帶著花花怒控阿文,阿文雖辯稱,只是在教導女兒正確性知識,但新北地院不予採信他的供詞,今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判他6年徒刑。

判決指出,前年11月間,阿文趁妻子外出時,拿著跳蛋藉口說是13歲女兒花花的生日禮物,對著花花說要示範如何使用,儘管她當下拒絕表示「爸爸,我知道怎麼用了」,但阿文仍強行脫下女兒裙子、內褲,使用震動中的跳蛋摩蹭她下體,事後花花遭到安置,並在母親陪同下報警,向阿文提告。

阿文挨告後辯稱,女兒曾持電視遙控器自慰,自己只是在教導女兒正確性知識,自己也並未脫下女兒衣褲,僅隔著內褲比劃而已,否認有強制猥褻犯行。

但法官不予採信他的供詞,認為他嚴重違反人倫義理,破壞子女對於父親信賴關係,且犯後毫無羞恥感或痛改前非的意思,認為阿文罔顧人倫的行為,犯後態度不容遭輕縱,因此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判他6年徒刑,可上訴。

女童遭性侵_pixabay

▲鬼父阿文持跳蛋猥褻女兒花花,竟強辯是在教導正確性知識。(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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