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男砍小王躲20年「怕沒法活著出來」 法院判關15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擔任水泥工的男子張進發20多年前懷疑妻子外遇,竟持刀將情敵砍殺,並逃到南投草屯躲藏,一躲就是20年,因騎車違規被攔下,身分因此曝光。張男告訴法官,他怕自己無法活著出監獄才會躲藏,一審法院判14年有期徒刑,二審改加重至15年,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

法院,法官,法槌,槌子,律師(圖/翻攝自pixabay)

▲高等法院判決張進發15年有期徒刑。張男告訴法官,會躲20年,因為怕進了監獄無法活著出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張進發被控於1998年1月16日,發現妻子與李姓男子疑有不倫戀,醋勁大發,竟拿刀砍殺李男,造成李男失血過多傷重不治。張男行兇後隨即逃亡,躲藏在難逃草屯一帶。2018年間,以為過了追訴時效的他,大膽騎著機車上路,卻又因為違規左轉被警察攔下,員警一查,追訴時效根本還沒過,還有4年,立即將張男逮捕歸案。

張男辯稱,因為看到妻子被李男毆打,才會持刀刺人救妻子,沒有殺人的動機。不過法官認為,張男曾供述,因為看到妻子和李男走再一起,想找李男理論發生拉扯,顯見李男並沒有攻擊張男的妻子,又張男若真要救人,推開李男即可。

因此認為張男並非所謂正當防衛,因此將張男依殺人罪判處14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檢方認為判得太輕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張男惡性重大,根本是直接想殺人,因此加重改判15年有期徒刑。

宣判前,法官開庭訊問延押部分,張男強調其母親過世,希望法院能暫時解除羈押,好讓他返家祭拜,庭訊間與到庭的家人都雙手合十不斷禱告。張男的委任律師則表示,張男逃亡20年,如今好不容易能與家人再聚,希望有機會交保,讓他好好珍惜家庭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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