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迅演唱會違法? 台大體育室經理被舉報圖利業者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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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前台大體育室經理卓燕玲被檢舉偽造簽呈,辦理台大綜合體育館出租業務,教育部日前將卓燕玲函送台北地檢署。另又被舉報協助廠商,偽造文件,以舉辦專輯發表會的形式,辦陳奕迅的演唱會,並收取費用,檢方都將一併偵辦,不排除近日約談卓女等相關人員。

▲陳奕迅曾在在台大綜合體育館的發表會,卓女因此被控圖利主辦單位,竄改企劃書,讓發表會變成演唱會。(圖/翻攝自微博,場景與本案無關)

卓燕玲於2011年至2013年間,擔任台大體育室副總經理,負責台大綜合體育館大型會議、行銷等業務。但卓女明知廠商不合規定,卻偽造簽呈協助廠商,使台大蒙受損失,教育部政風處依背信罪函送台北地檢署,並要求台大將卓女調離職務接受調查。

不僅如此,台大綜合體育館因噪音問題,2014年起便不能出租作為演唱會場地使用。明知此規定,卓女卻指使偽造「106年陳奕迅演唱會」企劃書,將活動名稱變更為專輯發表會,演唱曲數也竄改,使得原本僅能演唱5到6首歌,陳奕迅卻能演唱到20多首,被控圖利由前偶像團體「5566」成員「小刀」彭康育成立的「量能文創」。

根據了解,有媒體追問卓女是否真有圖利,卓女相當低調,僅表示一切都有依照學校的規定辦理,她不便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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