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揚青看羅志祥手機違法?美女律師揭真相酸:諒豬不敢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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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秀敏/綜合報導

藝人「小豬」羅志祥和前女友周揚青9年戀情告吹,女方23日甩出千字分手文,控訴羅志祥慣性約炮、偷吃女藝人和化妝師,甚至和好友經常舉行「多人運動」等,掀起熱議也重創羅志祥形象。周揚青文中提到,之所以會發現這些不為人知的秘密,是因自己查看了羅志祥的手機,讓「該不該看另一半手機」的話題再度受到討論,但也有網友好奇,周揚青偷看羅志祥手機的行為是否違法,美女律師李怡貞則直言:「當然違法。」

▲羅志祥和周揚青9年情告吹。(圖/翻攝自IG)

李怡貞今(25)日也就專業角度發文談「豬揚變色」事件,表示手機設定螢幕鎖,就是刑法第358條之妨害電腦使用罪中的「電腦之保護措施」,周揚青為了求證多人運動的真實性,未經對方允許並逕自解開螢幕鎖,行為自然是違法的。不過事件起因是羅志祥出軌在先,周揚青為了保護自己的感情而去探查對方隱私,但最大問題在於兩人只是男女朋友而非配偶。

▲周揚青因查看羅志祥手機發現驚人秘密,憤而決定分手。(圖/翻攝自IG)

李怡貞表示,雖然一般人之間偷看手機是侵害隱私的,但在配偶偷看手機的情況下,則有可能主張「不貞蒐證權」而變成不侵害隱私的行為,不過周揚青與羅志祥並無婚姻關係,因此結論是「周揚青有罪,但是也要小豬敢提告。」

▲羅志祥形象重創。(圖/翻攝自IG)

針對周揚青指控他私生活混亂,羅志祥先在微博發文表示:「九年來分分合合很多次,我做得不對的我也會檢討,很多事不是隻言片語就可以去說清楚」,並未正面回應相關指控;24日凌晨5點卻突然發聲,承認自己一次又一次地欺騙周揚青,「我確實犯了很多的錯誤,我也要向被我欺騙過以及不尊重過的所有女性道歉,對不起,我會承擔這一切的後果。」道歉文連發,讓李怡貞笑說案情果真不簡單,也忍不住虧:「諒豬不敢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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