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荷拉離世8個月後得公道!渣男被判刑「法庭上直接拘留」

  • A-
  • A
  • A+

娛樂中心/蕭廷芬報導

南韓前女團「KARA」成員具荷拉去年離開人世,她生前被前男友崔鐘範打到子宮出血,還被威脅公開性愛影片,逼得具荷拉下跪道歉,因此罹患憂鬱症。之後雙方鬧上法院,但對方卻在一審被判緩刑,且之後還在具荷拉離世後提出上訴,激怒南韓社會。崔鐘範2日二審判決出爐,被判1年的有期徒刑,並當庭拘留。

具荷拉(圖/翻攝自具荷拉IG)

▲▼具荷拉身前深受憂鬱症所苦。(圖/翻攝自IG)

據韓媒報導,2018年具荷拉控訴前男友崔鐘範醉後施暴,甚至要脅公開兩人性愛映片,最後雙方鬧上法庭,最後法院僅因財物損害、傷害威脅強迫等罪名,判男方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三年,但在性暴力部分卻判無罪,因為考量到兩人當時是戀愛關係,雖然拍攝影片沒有得到具荷拉的同意,但也沒有明確制止,因此「無法認定是偷拍」,當時判決一出立刻引起大眾憤怒,隨即在青瓦台網站發起「加強對性犯罪處罰」的連署,當時已突破20萬人請願,政府依法要對此請願做出回應。

具荷拉前男友崔鍾範/家暴/偷拍/發道歉文不忘宣傳被砲轟。微博

▲▼崔鐘範再次申請上訴。(圖/翻攝自會火娛樂微博、崔鐘範IG)

而崔鍾範竟又在2019年12月30日再次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上訴申請,而當時具荷拉才去世一個月,無恥行徑讓外界相當傻眼。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2日舉行二審,崔鐘範因違反暴力犯罪等相關特例法和傷害罪被判1年的有期徒刑,並因有逃跑的可能而被當庭拘留。消息傳出後,南韓網友雖大都肯定司法還具荷拉公道,但也表示跟具荷拉當初得到的傷害相比,1年刑期實在太短。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三立新聞》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加入setn好友
追蹤娛樂星聞
【94要客訴之飛翔國際】】台積電龍潭不擴廠地主後悔了?美日為何搶著補助台積電設廠?

熱門人物

直播✦活動

※ 本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右上關閉鈕,即可關閉。

具荷拉離世8個月後得公道!渣男被判刑「法庭上直接拘留」 | 娛樂星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