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弄」兒子下體244次 獸父辯「包皮會癢幫擦藥」判刑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父親被控長達2年時間,每星期2次的頻率,趁未成年的兒子洗澡、寫功課、睡覺時,「玩弄」兒子的下體。因家暴案社工訪視,才發現該名父親的劣行。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獸父共對兒子猥褻244次,依法判處5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惡父親2年來對兒子猥褻多達244次,還辯解是兒子包皮沒割會癢,幫忙擦藥。(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該名父親被控於2014年8月間至2016年12月間,趁兒子寫功課、睡覺或洗澡時,撫摸或「彈」兒子的下體。根據兒子證稱,每星期至少2次,父親有時候還會拉下他的包皮,他也曾受不了向父親抗議「爸爸不要弄我」,但父親還是不罷手。

2016年12月31日凌晨,獸父再度猥褻,之後因清潔問題,獸父大聲責罵女兒,與妻子發生衝突,把妻子拖出門外引來員警到場,兒子不願再隱忍,向社工揭發父親的惡行。

該名父親到案後否認猥褻,強調因為幫兒子洗澡會洗到下體,且兒子沒割包皮,出現紅腫、發炎症狀,需要幫兒子擦藥才會碰觸「是兒子拜託我做的」。還表示自己的性向正常,不可能對兒子做出這種事,可能是老婆教唆兒子汙衊他。

不過法官認為,兒子長期處於家暴陰影,對父親畏懼才會長期隱忍,直到父親再度家暴,才決定揭發,其證詞足以採信。而經調查,獸父猥褻兒子多達244次,已經嚴重妨害兒子的人格發展,犯後還飾詞狡辯,把錯推到妻子身上,可見毫無悔意,因此依122個對未滿14歲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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