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車街友嗆單挑⋯遭人猛踹51腳出血慘死 法官:不是殺人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台北車站一名曾姓街友,於2月4日清晨被另一名酒醉陳姓街友挑釁並嗆「單挑阿」,氣得連踹對方51下,導致陳男全身骨折、腹腔大量出血身亡。事後他被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不過台北地院勘驗過相關事證後認為,曾男無殺人動機或犯意,依過失致死罪,判他8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曾男因無法負擔高額租金,自1月起夜宿台北火車站外,而原先就居住在這的陳男,酒後就常找其他街友的麻煩,也曾和曾男爆發多次口角,以至於曾男對陳男心生不滿。曾男在2月4日清晨6時左右,又遭酒醉的陳男挑釁,他一怒之下揮拳揍陳男臉部,接著又連踹對方51下,導致陳男全身多處瘀傷、骨折,腹腔大量出血身亡。

▲曾男被陳男挑釁後,一怒之下將人揍倒在地,並連踹51下。(圖/資料照)

曾男被捕後坦承犯刑,聲稱陳男酒後會欺負其他街友,阻止打地鋪;案發前1天,陳男曾拿尖物抵住他的脖子恐嚇約1分鐘;案發前1小時他和陳男聊天時,突然被對方用手打臉,之後又全身酒氣的嗆他「不爽來單挑」。曾男指出,本來可以不跟去,不過擔心又會被找麻煩,才會跟在陳男的後面;他強調,2人沒有恩怨,氣憤之下才會一直連續攻擊對方,當時只是想教訓傷害陳男,不是要對方死,但沒想到事情會這麼嚴重。

目睹遊民聲稱,陳男不喝酒時人很好,但酒後會喪失理智、打人、找人麻煩,因此當地的街友看到陳男喝酒時都會閃躲,附近的遊民都知道此事;事發時有看到陳男被打倒,被曾男用腳亂踢並說:「你欺負這些老人、女人、遊民,人家已經夠可憐了,你還欺負人家」。

任職於台北火車站的鐵路警察表示,陳男酒後常欺負站內的女遊民,或是比較弱小的人,曾聽過陳男和其他遊民發生2、3次衝突,包含拿酒瓶打別人頭或恐嚇。

台北地院勘驗相關事證、證詞後,認為曾男的行為屬於傷害致死犯行,考量到他坦承犯刑,也願意和陳男家屬致歉、祈求獲取原諒,還在獄中抄寫佛經迴向給陳男,故依傷害致死罪,判曾男8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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