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差30歲!吃甜點成日記代號 大叔五度嘿咻少女

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42歲楊姓男子,先前上網認識12歲少女小萱(化名),明知雙方相差30歲,仍多次帶對方到摩鐵嘿咻,小萱將過程寫進日記,並以「甜點」作為代號,還如實紀錄次數,直到阿嬤察覺異狀,全案才得以曝光;楊男起初供稱,小萱是半推半就,後來又改口說他沒強迫,檢方認為,楊男罪嫌重大,遂依5個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去年4月間,楊男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小萱,隔沒多久就相約見面,楊男直接帶她到摩鐵嘿咻,半年至少發生5次性行為,後來小萱阿嬤察覺異狀,孫女經常與陌生人出門,追問後始知小萱初嘗禁果,阿嬤嚇得趕緊前往警局報案,全案才得以曝光。

▲楊男五度帶12歲少女到摩鐵嘿咻遭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楊男起初供稱,他知道小萱僅12歲,一開始對方有說不要,但他並未停下動作,小萱也沒反對,算是半推半就;後來楊男改口表示,他有經過小萱同意,並未強迫對方發生性行為,小萱亦未抗拒或拒絕,2人是合意性交。

但小萱有寫日記的習慣,內容提及「第一次見面,親抱摸都有」、「晚上吃甜點,6次」、「早上甜點,半睡半醒1次」、「甜點,2次,差點被發現」等字句;小萱亦供稱,「甜點」是暗指性行為,而且她差點被阿嬤發現。

檢方認為,小萱指證歷歷,加上LINE話紀錄佐證,2人至少發生5次性行為,認定楊男罪嫌重大,遂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嫌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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