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養10歲寶貝兒 單親媽苦曝賣淫史 她泣:有錢賺就好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警分局日前執行網路巡邏勤務時,發現網路上有散布色情交易訊息,日前員警喬裝尋芳客前往查緝時,當場查獲一名41歲越南籍女子「花花」(化名),並起出潤滑液、保險套等證物,面對警方訊問,花花坦承犯行,表示因為要養10歲寶貝兒子,加上沒有特殊專長,只好無奈下海賣淫,警全案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對花花裁處。

▲警方將花花逮捕送辦。(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花花年輕時嫁來台灣,與丈夫相處不睦,最後離婚收場,為了自己和小孩的生活,做過很多工作,工廠、工地等粗活秀秀都不介意,但孩子漸大,學費、生活費等開銷壓得她喘不過氣,為了養10歲寶貝兒子,只要有錢賺就好,花花只好無奈下海賣淫。

花花向警方供稱,起初她在三重從事個人工作室,但做沒幾個月就被抓,後來輾轉到了板橋,還是被警方逮個正著,最後來到中和員山路這處公寓又被警方查獲,花花無奈向警方表示,最近疫情嚴重,來的客人也不多,所以賺得很少,這次再被逮不知道要怎麼辦才好。

警方表示,花花以1600元代價為男客進行半套服務,全套服務再加500元,雖然同情花花的遭遇,但花花賣淫就是違法,因此全案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對花花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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