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是菩薩乩身⋯她騙女員工「女兒大限將至」3月獲358萬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高雄一名余姓女子和男友開設小吃店,並謊稱自己是瑤池金母娘娘及觀世音菩薩乩身,藉此騙蔡姓女員工「妳女兒大限已到,赴美求學期間將遭受重大劫難殞命」,需聘請108位高僧誦經延壽;她在短短3個月內就騙到358萬1510元,直到蔡女的女兒回國發現這件事後,整起事件才曝光,本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判余女1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女2015年6月某日到余女的小吃店任職,意外發現二樓有神壇,經詢問後才知道她是瑤池金母娘娘及觀世音菩薩乩身,因此信任余女有超自然的能力,事後對方還曾出資替蔡女家人舉辦祈福法會。

2016年8月某日,余女輾轉得知蔡女的女兒將赴美留學,便在女兒生日前幾天假裝被金母娘娘附身,並稱「妳女兒大限已到,赴美求學期間將遭受重大劫難殞命」,隨後告知蔡女,要在大廟舉辦「延壽命法會」,請108位高僧誦經,連續5月每日點香燭、誦經,功德圓滿前不可告知旁人,否則陰間使者知道後女兒會有生命危險。

▲余女騙蔡女3個月,獲得358萬1510元。(示意圖/資料照)

蔡女對此深信不疑,2016年8月至11月間陸續匯款給余女,金額高達358萬1510元,直到女兒恰好返台,發現母親多次申辦貸款,察覺有異,質問余女後才發現母親受騙,決定報警提告。檢警調查時,余女否認犯行,聲稱她所說的一切,都是母娘的指示,且蔡女也同意辦法會,而法會不專指108位高僧誦經法會,也可能是更大的法會,事後也有舉辦法會(未達108位高僧),因此並非詐騙。

余女被一審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判1年6個月,擔任護法的洪姓男友則依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處9月,2人提起上訴後,二審法官認為,余女曾表示願意幫忙舉辦108位高僧法會,可以延12年,這段話有錄音為證,但她的說法被廟方負責人打臉,余女舉辦的法會都是關於冤親債主和解、因果超拔,沒有做延長壽命的,更沒有點母燈,對此法官認定,余女的說法是卸責之詞,維持原判。

洪姓男友的部分,法官認為他雖然擔任護法,也對清楚事發過程,但沒有其他事證可以證明涉嫌詐欺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故撤銷原處分,改判無罪,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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