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青梅竹馬搞婚外情!遭公開嘲「胸小」 狠女餵毒殺死小王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廣東一名女子馮玲(以下均為化名)與青梅竹馬盧俊發生婚外情,沒想到對方卻在微信中公開嫌棄馮女「胸小」加上想起當年盧俊曾性侵她,讓馮玲心生怨恨,進而引起殺機,於一次發生關係前,餵食毒藥將其殺害。廣東中院二審,依故意殺人罪,判處馮玲無期徒刑,可上訴。

▲馮玲與盧俊發生婚外情,沒想到對方卻在微信中公開嫌馮女「胸小」進而引起殺機。(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潇湘晨报》報導,判決書指出,馮玲與盧俊兩人為青梅竹馬,盧俊年輕時曾在一次酒醉後,強行與馮玲發生性關系,讓馮玲心中有些不滿,但仍然答應對方成為情侶。不過好景不長,短暫相處一年後,兩人分手並各自組建了家庭。

直到2016年,馮玲與盧俊再次相遇,兩人舊情復燃。相比沉溺於婚外情的盧俊,馮玲對這段感情的態度開始感到厭煩,「從2016年再次認識他,一年之內發了好幾次騷擾信息,發一些他的裸體、約我出去發生性關系」,馮玲也開始害怕這段婚外情被丈夫察覺。

更讓馮玲氣憤的是,在一次開房後,盧俊公開在微信社交圈裡跟其他人嫌棄她胸小,而馮玲恰巧也在這個微信群裡,讓馮玲忍無可忍,起了殺機。2018年8月11日晚間20時許,盧俊再次約馮玲至郊區發生性關系時,馮玲將老鼠藥加入預先準備的湯內,並讓對方飲用。

確認盧俊死亡後,馮玲將屍體蓋住,將對方的物品扔進海裡,並燒毀車子返回家中。直到同月16日馮玲才被警方逮捕,依故意殺人罪起訴。珠海中院一審認為,馮玲無視國法,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馮玲不服上訴,認為使用的是過期的老鼠藥,僅想嚇唬對方,用石頭砸盧俊後腦勺只想打暈他。且盧俊在微信群中有侮辱自己的行為,對本案的引發存在著過錯。

對此,廣東中院二審審理認為,當盧俊中毒失去反抗能力後,又持石塊重擊盧的要害部位,致盧當場死亡,可見馮玲主觀上有追求盧俊死亡的直接故意。在案證據不足以認定盧俊有過錯,且在案發前,二人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對本案的引發均存在責任。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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