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下海賣淫!辣模裸照網瘋傳 男星赴警局:1年前看過

  • A-
  • A
  • A+

娛樂中心/林呈育報導

28歲香港男星李嘉晉,近日爆出外流前女友裸照一事,一名女模聲稱是李嘉晉前任女友,兩人交往半年分手後,她的裸照卻莫名外洩,甚至還有人造謠指她賣淫,她懷疑李嘉晉是始作俑者,對此,李嘉晉得知後第一時間反駁,直指女方裸照早在1年前就外洩,事隔一個禮拜後,李嘉晉再度透過社群平台發聲,透露他已經到警察局澄清。

▲李嘉晉遭到前女友控洩裸照。(合成圖/翻攝自Pixabay、李嘉晉IG;左為示意圖,非當事人)

李嘉晉的IG貼文停留在10月24日,這陣子都僅用「限時動態」功能,昨(2日)就用黑底白字的方式寫下:「計算別人就是計算自己,讓她一牆又何妨,我控制不了對方,但我可以控制自己,做好自己,即使憤怒也不影響品格。」同時他謝謝公司、家人的信任,「我會繼續珍惜走下去,又多了一個讓我提升的機會」文末他備註到警察局澄清,「還自己一個清白」。

▲李嘉晉發文透露已經到警局證明自己清白。(圖/翻攝自李嘉晉IG)

李嘉晉遭前女友指控,去年11月分手後不斷騷擾、跟蹤對方,今年3月開始,有不肖人士在網路上造謠、抹黑她下海賣淫,出現大量騷擾電話,10月又有裸照外流,她認為是李嘉晉拿她的裸照做出這些惡劣行徑,對此,李嘉晉第一時間駁斥,直說分手後就被前女友封鎖,聯絡不上才把手機丟掉,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把私密照外流,更稱前女友裸照早在1年前瘋傳,要對方別再胡亂指控,否則就會以法律手段解決。

▲李嘉晉透露,前女友裸照1年前就瘋傳,跟自己毫無關係。(圖/翻攝自李嘉晉IG)

《三立新聞》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加入setn好友
追蹤娛樂星聞

熱門人物

直播✦活動

※ 本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右上關閉鈕,即可關閉。

被指下海賣淫!辣模裸照網瘋傳 男星赴警局:1年前看過 | 娛樂星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