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吃水晶餃噎到「腦缺氧病變」國賠敗訴 呂秋遠這樣說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新竹市一名身心障礙女童兩年前就讀國小附幼時,吃了園方準備的水晶餃後噎到窒息,儘管送醫後保住一命,但女童出現「缺氧性腦病變」等後遺症;家屬提告向幼兒園請求國賠二審敗訴定讞,判決出爐後,女童媽媽透過臉書抒發心情表示,已心力交瘁,不管民事或是刑事部分校方都全身而退,想到未來漫無止盡的長照,讓他們很無助和絕望。

▲女童母親臉書絕望發文,不捨女兒只因吃了「水晶餃」噎到窒息導致腦病變(圖/翻攝自臉書《新竹爆料公社》)

對於此案,律師呂秋遠說,這起事件引起很多爸媽的恐慌,覺得學校與司法體系怎麼會對於兒童安全這麼輕忽?就媽媽的公開信來看,她應該覺得兩位老師要負責任,特別是孩子是特殊生。

呂秋遠指出,就法院的判決來看,法院認為,在事發之前,水晶餃已經出現在菜單當中六次,菜單是由營養師與學校老師共同決定,決定以後會請校長簽名,但是校長因為尊重專業,通常都沒意見,接著會把菜單內容通知孩子父母,而孩子的父母沒有表示過不適合。

媽媽的主張是,水晶餃這麼危險,孩子又是特殊生,應該要剪碎以後再給孩子吃。但是媽媽也承認,在案發之前,從來沒有跟學校提醒過這件事。而在家長提醒學校的事項裡,父母也只有提到,孩子愛吃肉,但是沒有提到其他問題。而特殊生,並不是咀嚼能力或吞嚥能力有問題,而是孩子的理解表達能力有比較遲緩的情況。所以,法官認為,既然父母沒有提過有咀嚼困難、需要剪碎食物才能吃的問題,以前吃過、也看過菜單沒意見,同年齡的孩子並不需要剪碎才能食用水晶餃,認為學校與老師並不需要負責。

呂秋遠表示,許多爸媽關心這個議題,覺得孩子交給學校,怎麼就因為吃東西不慎,導致孩子發生這麼嚴重的問題?但是,很多悲劇的發生,是沒有對錯的,只是就發生了。在這場訴訟裡,老師被告,肯定覺得無奈,因為能做的都做了,以前都不知道會有這樣的問題,為什麼當天就是發生了?家長告人,肯定也無奈,因為後續龐大的醫療費,以及照顧費用,該怎麼處理?重點是,以前從沒有咀嚼、吞嚥困難的孩子,竟然會發生這樣的事情,而沒有人得要負責?那麼,這樣的悲劇,到底要怎麼解釋?

沒辦法解釋。呂秋遠直言,法律有窮盡的地方,特別是沒辦法解決許多原本就無解的情緒議題。「人生原本就只能盡力做能做的事情,其他的,就是老天爺的指示了。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會發生在我身上?為什麼這件事沒有人負責?為什麼結局不是我想的這樣?為什麼我盡力了,還是會被苛責?」

「沒有為什麼,世界上許多事情,都不是因果關係可以解釋的」。呂秋遠也補充,現在司法程序已經結束,如果有朋友們想要幫助這對父母,可以問問他們需要什麼樣的協助。但是,不需要在網路上大肆指責司法是恐龍,許多人生的難題,司法無法解決,而且,被告的人,不見得該死,許多時候他們也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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