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賤要負責」館長被判拘役20天 罵「螺紋保險套」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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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被控以「螺紋保險套」辱罵另一網紅公民老師羅文,被以妨害名譽罪起訴。案件進入法院一審,日前開庭,館長坦承有錯「嘴賤就是要負責任」,台北地方法院一審23日上午宣判,判決館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日前開庭,館長認罪。(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全案源於2019年7月10日,羅文發布影片,稱館長就像新民粹領袖、綠色麥卡錫主義,引爆館長不滿,開直播回嗆髒話,並以「螺紋保險套」暗喻。

羅文因此於同年9月3日再釋出影片「第一次告館長就上手」,解釋自己為何從原諒變成堅定提告,加上「館粉」灌爆留言「看一次打一次」、「不打死你算我俗辣」,讓他忍無可忍,決定採取法律行動。台北地檢署2020年7月1日偵結,針對「螺紋保險套」這句話起訴陳之漢,其餘部分不起訴。

先前開庭,館長與委任律師皆強調,直播時剛好在販售保險套,且確實與廠商早有簽約。不過第2次開庭,法官提示契約書,上頭並未顯示任何「螺紋」字樣,因此無法證明館長當時在賣的是螺紋保險套。

原本不認罪的館長,曾在開庭時直接表示法官認為他說謊,讓他「心涼一半」,但再度開庭,館長認罪,還對法官說對不起麻煩到大家,並強調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嘴賤就是要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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