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宇為何被罷免?作家曝背後關鍵:讓「他們」不敢被討厭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主進步黨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16日投票通過,桃園市選委會指出,被罷免人從公告日起解除職務,但缺額不再補選或遞補。對此,作家顏擇雅今(17)日分析選制後質疑,「大選區的優點就是保護小眾民意,罷免門檻怎能跟小選區一樣呢?民意代表從此不敢再有被討厭的勇氣。」

▲ 王浩宇罷免案16日通過。(圖/資料照)

王浩宇罷免案16日通過,桃園市選委會說明,罷免案通過,被罷免人從公告日起解除職務,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由於同一選舉區缺額未達1/2以上,因此缺額將不再補選或遞補。

針對投票結果,顏擇雅今日在臉書撰文表示,「選舉比的是有多少選民喜歡你。罷免比的則是有多少人討厭你。立委選舉是小選區,一選區只選出一席。議員選舉是大選區,一選區可選出八席。」

顏擇雅分析,「小選區的好處是當選者不會偏離中間民意太遠,因為必須拚過半。但壞處是可能近半選民投出的選票是廢票。因此,一旦國會變小選區,北部綠營選民就很難在國會有發聲管道。相反的,南部席次則一片綠油油,兩黨對決一點都不激烈,民進黨黨內初選才激烈。」

顏擇雅進一步說明,「大選區的好處是可讓小眾民意在議會也獲得一席,把廢票可能性減到最少。壞處是給政黨配票空間,結果經常反映不出民意光譜。要反制這種缺點,議員如果為了突顯個人特色,而展現 『被討厭的勇氣』,應該是好事才對。」

▲ 顏擇雅認為,現行的罷免制度,剝奪了大選區選制原本要保護的小眾參政權。(圖/翻攝自顏擇雅臉書)

對於現行的罷免制度,顏擇雅質疑,「既然大選區的優點就是保護小眾民意,罷免門檻怎能跟小選區一樣呢?選罷法若不改,以後一種8%小眾的民意,只要引來25%以上(這佔比根本不是多數)民眾的強烈討厭,就可以被罷免。」

顏擇雅也強調,「是民主手段沒錯,效應卻是反民主,因為它剝奪大選區選制原本要保護的小眾參政權。被擋在議會外的這8%怎麼辦?只能上街頭嗎?又,如果民意代表從此不敢再有 『被討厭的勇氣』,這對民主對話是好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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