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被揭穿!渣男毆妻嗆:生理需要她都能給 下場曝光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新北市一名賴姓男子偷吃另一名范姓女子,賴男的李姓妻子得知消息後質問賴男,沒想到被回嗆:「我的生理需要,是你所不能給的,她都能給我」,甚至動粗,李女痛心離婚,並對賴男、范女提告求償。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賴男、范女需連帶賠償30萬元,賴男還需另外賠償李女5萬元,可上訴。

李女指出,她與女兒在2019年某日,從賴男手機中,發現賴男和范女的親密照片與對話,李女氣得找賴男對質,沒想到對方不但不否認外遇,還爆出范女曾懷孕且墮胎,並強調「開房間都是范女出錢」、「我的生理需要,是你所不能給的,范女都能給我」、「范女也愛心的為我做便當,買皮包買眼鏡送我」。

▲賴男自爆,范女曾為他懷孕並墮胎。(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李女表示,事後賴男稱呼范女為老婆,還常開車送她上下班,甚至在外面過夜,根本無視她的存在。更誇張的是,賴男還會把2人出遊的照片傳給其他朋友,范女疑似想宣示「主權」,刻意把衣服、耳環、衛生棉護墊等私人用品放在賴男車上。賴男和范女的種種行為,對李女心理造成嚴重打擊,甚至需要求助於醫生。

李女補充,某次她和賴男大吵,賴男離家未歸,她氣得把住處大門上鎖,沒想到賴男返家竟然以髒話辱罵她,甚至威脅恐嚇,對她施暴。李女為此痛心,氣得對賴男和范女提告求償80萬元,並針對施暴部分,向賴男額外求償20萬元。

新北地院審理時,賴男及范女均未出庭,也未提出書面陳述,對此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定賴男與范女的行為,已侵害李女配偶權,考量到2人的社經地位,判2人賠償30萬元較為適當,至於賴男對李女施暴部份,判賠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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