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大戶曝光!美麗華董座3.2億登榜首 連小黃都不能搭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布最新欠稅大戶「禁奢榜」,登上榜首的,是欠稅高達3.2億元,美麗華大飯店董事長黃春福,另義美食品家族親戚謝曉華也名列榜單內。行政執行署表示,被列入禁奢榜者,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計程車都不能搭,每月生活費也不得超過2萬4000元。

▲「禁奢戶」榜首是美麗華飯店董座黃春福欠稅3.2億餘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行政執行署公布的名單,黃春福積欠的綜合所得稅多達3.1億餘元,2018年7月間遭台北分署聲請管收獲准,黃春福當下立即繳交3000萬才免關。但之後仍未如期繳納,因此本金加利息共欠稅金額來到3億2000萬餘元。

另入榜的義美食品高家親戚謝曉華,曾在2015年擔任一公司負責人時,欠繳營業所得稅700萬餘元,被聲請管收獲准,於管收後3天繳清。但2018年間又欠繳贈與稅1千500萬餘元,新北分署拍賣其名下一筆位於新北市的土地,取得400萬餘元後,仍有1千100萬餘元欠繳,謝男因此再度遭列禁奢。

行政執行署表示,被列禁奢戶的欠稅人,將不得在沒有正當理由情形下,搭乘計程車、高鐵、飛機等,也不得入住4星以上飯店、買股賣股,購買商品或服務不得超過2000元,借錢給他人也不能超過2000元,總體生活費每月不得超過2萬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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