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台中老牌托嬰中心驚傳虐嬰!5月大女嬰腋下大片傷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台中驚傳虐嬰事件!台中某托嬰中心,一名年僅五個月大女嬰,被家長發現腋下大片瘀青,女嬰還不會行走,行動也尚未能夠自理,為何會出現如此嚴重的傷勢。女嬰媽媽立刻帶著孩子到托嬰中心詢問並調閱監視器,發現負責照顧女嬰的老師下重手,還被監視器全程記錄。女嬰母親不忍女兒年紀這麼小就遭到虐待,卻無力反抗,立刻向警方報案。警方依照程序通報,家防中心調查後確認老師有推、拉、捏等施暴行為,全案進入司法調查。

▲年僅五個月大的女嬰,在托嬰中心遭虐腋下出現大片瘀青傷勢。(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才五個月大的女嬰,因爸媽工作,平日在托嬰中心受託。2月9日下課後回家,媽媽幫她洗澡時卻發現,腋下部位大片瘀青,加上發現女嬰異於平常嚎啕大哭,家屬覺得不對勁,立刻抱著女嬰回到托嬰中心質問傷勢來源,並報警處理。警方立刻查扣托嬰中心監視器,審視女嬰在托嬰中心的照顧過程,發現其負責照顧女嬰的28歲老師行為異常,於當日12時30分,對女嬰做出暴力行為。警方依法通報家防中心,家防中心審視該托嬰監視器,確認該照顧老師的確對女嬰做出「不適當」的暴力行為。至於是何種方式施虐?因涉及兒少保護,家防中心低調僅表示將依程序對該照護老師及托嬰中心做出處分。

據了解,該負責照護女嬰的老師28歲(82年次),自己的小孩也在該托嬰中心受託,該老師雖年紀輕,但不少家長都覺得老師平常在校照護孩子相當細心,也常和家長分享孩子在校點滴。對於會出現脫序的施暴行為相當不解也實感震驚。該老師在事發後已主動向托嬰中心請辭,女嬰家長不捨孩子遭受虐待,向警方提告傷害,警方依刑法286條「對於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移送地檢署偵辦。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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