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湘龍發聲明道歉了 節目中自爆非第1次和外送員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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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唐湘龍10日被爆出挨告肇事逃逸,因為被控在台北市天母西路上,與機車騎士發生車禍,卻留下「記下我的車牌」一句話後開車離開,遭騎士提告。對此,唐湘龍11日除了在廣播節目上親自說明,表示對方是外送員,他「該負的責任一定負到底」,也自爆自己不是第一次和外送員發生車禍。另也發出聲明還原此次的經過,強調他絕對沒有逃逸。

▲針對車禍案,唐湘龍發出聲明還原經過,在廣播節目中還自爆自己不是第一次和外送員發生車禍。(圖/翻攝畫面、翻攝自飛碟早餐唐湘龍時間臉書粉專)

在11日上午8點的廣播節目中,唐湘龍自爆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和外送員發生車禍,他希望大家關心外送員的問題,上一次是一外送員從他的車旁經過時,把他的車子左側照後鏡打爛,維修費起碼2萬以上。

當時該名外送員很緊張,一直向他解釋,並表示自己是辛苦人家,唐湘龍則表示「我是天生很懶得去麻煩警察的人,絕大部分這種情況,最後我們就是私了,怎麼樣私了,就說算了你好好把家裡面照顧好,下次騎車小心點,這些我負擔得起,我自己處理。」

唐湘龍強調,外送員在外頭因為趕時間,速度很快,他們的安全問題是他比較擔心的,因為他每天開車的時候,外送員在旁邊騎著摩托車跑來跑去「這些事情太多了,社會新聞中也已經談了很多了,不缺我這一條。」不過對於此次發生的車禍,到底有無肇事逃逸問題,詳細細節唐湘龍以聲明稿方式說明。

以下為唐湘龍聲明稿全文:

《唐湘龍聲明》

根據報載,本人涉及之行車事故糾紛,因已進入司法調查階段,基於尊重司法偵查不公開原則,本人不便就相關情節多做說明。但對於因本人處理未盡完善而引起輿論關注,以及造成機車騎士郭先生之身心傷害,本人深感歉意。

誠如報載,本人當時專心行車,並監看左右及照後鏡,確定都無相關車輛接近後,才打方向燈並在路口進行迴轉。當時,本人並無查覺與他人車輛發生碰撞,絕非蓄意於肇事後逃逸。

事發後,本人曾詢問郭先生,有無受傷?是否需送醫?在得知郭先生表示並無大礙後,亦請郭先生記下自己車牌後始離去。如因雙方溝通過程中,因語意表達造成誤會,或令郭先生感到不快,本人願意再次致歉。

身為將近40年的行車駕駛人及媒體工作者,本人深知用路人相關規範,及民主法治社會絕不可能迴避執法的態度,本人會全力配合警檢調查及說明,而就事件處理過程中,造成相關當事人的困擾及傷害,本人也願意盡最大誠意,尋求諒解及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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