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愛完了?恐喪失離婚權利 網紅揭日本法院判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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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中心/施郁韻報導

福原愛2016年嫁給江宏傑,兩人育有一對寶貝兒女,近日爆發婚姻危機,福原愛目前在日本待3個多月未返台。YouTuber「AMI&LEE聊日本」成員Lee曾與日籍老公結婚8年後離婚,提到日本判決離婚要有理由,「言語暴力」不構成離婚條件,認為目前而言,明顯對福原愛不利。

▲福原愛與江宏傑婚姻亮紅燈。(合成圖/翻攝自福原愛臉書)

近日福原愛與江宏傑婚姻亮紅燈,福原愛被《女性SEVEN》雜誌拍到與一名高大男子同遊橫濱,事後福原愛否認外遇,稱對方是支持她的朋友。日前江宏傑一家人送岳母福原千代返回日本,福原愛發聲明表示,媽媽回日本是經過兩家庭溝通,「現在我們夫婦之間正討論怎麼做才是對小孩最好的。」

▲Lee表示,日本判決離婚是要有理由的。(圖/翻攝自「AMI&LEE聊日本」YouTube)

對此,「AMI&LEE聊日本」成員Lee提到,當時自己要與日籍老公離婚時,律師多次警告,若有一點點外遇證據的話,將影響在日本法庭的判斷,且「法庭對有外遇的女生是非常嚴厲的,是會嚴厲到為什麼男生可以、女生不可以的狀態。」表示在日本判決離婚是要有理由的。

▲Lee說,若是福原愛被日本法院判決「有責」就完蛋了,只有對方可以提出離婚。(圖/翻攝自「AMI&LEE聊日本」YouTube)

Lee說,若是福原愛被日本法院判決「有責」,意思指福原愛是造成婚姻破滅的原因,「這樣就完了,因為妳就沒辦法離婚,只有對方可以跟妳離婚」,現況對福原愛不利;Lee認為最好的情形則為,法院判決賠償離婚。

Lee解釋在日本民法「有責配偶者」,指的是需要為婚姻破滅負責的人,有主動承認或是被調解庭、法官認定的例子,原則上會喪失訴請離婚的權利。

Lee表示,不溝通的一方被判為破壞婚姻的人,假如福原愛拒不見面、拒不溝通,就會被認定為冷暴力,而言語暴力完全不構成離婚條件。至於傳聞江宏傑曾嫌棄福原愛「胖」,Lee提到,日本人絕對不會說出「妳很胖」這句話,因此能想像福原愛「非常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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