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男控遭警夾傷手血狂噴 警公布畫面:自己失控捶車受傷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 04/11 16:21 發稿 | 17:54 更新:新增影音 】

真相大白!新北市林口一名王姓男子在臉書社團指控,自己遭員警攔查時,左手大拇指遭員警夾傷,當場血流如注,事後員警還嘻皮笑臉不予理會,要他自己前往醫院;而林口警方下午也公布密錄器打臉表示,王男駕駛AB車,由於不滿警方堅持扣車禁止行駛,加上手部遭員警夾傷,一時情緒失控捶打車門、車窗,才會導致自己傷勢加劇,後續王男若前來提告,警方也將依規定受理。

▲員警盤查王男。(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31歲王姓男子所駕駛的貨車,車輛本身的車牌已經被報廢,所懸掛的是環保回收車牌,也就是俗稱的AB車,11日清晨5時許,駕車途經林口區仁愛路、文化三路口時,恰巧遇上文林派出所警員巡邏經過,員警見王男所懸掛的車牌十分可疑,於是上前將車輛攔下。

▲王男左手被員警夾傷。(圖/翻攝畫面)

員警起初要求王男提供車籍資料,協助進行調查,但王男卻無法提供車輛正確資料,員警只好轉而要求王男掀起駕駛座椅,配合查證車身號碼,但員警檢查完畢後,未注意到王男的手仍在附近,就將駕駛座掀回,導致王男左手拇指被夾傷。

王男事後氣得在臉書社團「林口大家庭」,貼文痛批「請問一下,一早被文林這兩位警察攔車,要我幫忙開引勤(擎)上蓋,配合檢查掀起後,他直接給我放掉,夾到我的手,當下也不跟我道歉,我還要自己叫救護車去長庚,查證不是失竊車輛後,才說要幫我搽藥,然後說他們不能受理傷害,告警察要找督察組,這樣做合理嗎?我該怎麼辦?急診完後,回到文林派出所值班人員跟右邊這位人消失,換人值班」。

▲王男情緒失控怒捶車窗、車門。(圖/翻攝畫面)

貼文一出也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好扯」、「這也太嚴重了吧,支持提告」,但也有網友持中立看法留言「單方面的說詞還是保持觀望比較好」、「還沒知道真相前保持中立,但現在千萬不要有先上網公審就會贏的想法,因為警察應該都有密錄器在胸前」。

▲王男在臉書PO文。(圖/翻攝自林口大家庭)

對此,林口警方回應,當下有查看王男傷勢,並無明顯傷口,是王男不滿警方堅持扣車禁止行駛,才會情緒失控捶打車門、車窗導致自身傷勢加劇,員警也立即替他通報救護車送醫;後續王男倘若要對員警提告,警方也將依規定受理。

林口分局也說,王男車輛為AB車,後續也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5款及8款,開出3張3600元以上,1萬8百元以下罰單,並禁止其行駛。

▲王男聲稱手指被員警夾傷。(圖/翻攝自林口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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