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車位須負擔地下室公設 徐國勇:研議修法降低不合理公設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台灣新建屋公設比過高惹民怨,內政部日前透露對於車道、車位等公設擬修法「不可計入樓上公設一起算」,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今(12)日受訪時證實,內政部已在研議降低不合理及不必要的公設,希望將公設比合理化,避免購屋者分攤沒有在使用的空間。

▲內政部長徐國勇12日受訪時表示,證實,內政部已在研議降低不合理及不必要的公設,希望將公設比合理化。(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日前表示,大樓中停車場中的車格、車道,應由購買車位的人共同持分,「不希望停車場的樓地板,賣樓上的公設價格」,修法可解決無謂的虛坪狀況。媒體報導,內政部5月前會確定最終版本,送行政院審查。

徐國勇今日赴立法院就「工地主任管理機制」暨「營建工程之設計監造及營建管理」等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他會前受訪時表示,公設比有一些是必要的,像是樓梯、電梯、消防設施不能沒有,是法律規定的。

不過,有一些是獎勵容積部分,或是地下停車場,大家都要分擔,有些人沒買車位也要負擔,這樣的情況是不是不合理,內政部會進行檢討,希望合理化,必要的、法律規定的公共設施比例,可能20%左右,這是沒辦法迴避的;但是如果是奢侈性的一直加上去,是不是會造成購屋者用不到,會做相關檢討。據了解,內政部5月底前將會核定修法版本送政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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